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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力推进政采“新政” 加快预算执行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10-13 11: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陈祥志应邀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重点说明了旨在提高效率的"直通车"和"预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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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山东省财政厅今年5月举办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及系统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场。

    陈祥志介绍,山东省今年实行的"直通车"和"预采购"制度,有效压缩了采购环节,明显加快了采购进程。"直通车"制度最多可缩短采购周期一个月以上,"预采购"制度最长可使采购时间提前三个多月。

    专门举办培训促政策落实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山东省采购处")处长董苏彭表示,为了破解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时间晚导致执行晚的难题,山东省自今年起试行"预采购"机制。与此同时,为了减少审批环节,让预算单位真正成为采购活动的责任主体,山东省采购处还尝试取消计划审批,建立以预算单位为主导的"直通车"制度,并调整了相应业务流程及监管信息系统。

    "从近期执行情况看,部分预算单位对政策调整的理解还不够准确,申报事项的划分也不够清晰,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理想,因而改革的成效没能得到充分显现。"董苏彭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预算单位,确保其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策以及使用信息系统,今年5月,山东省采购处专门举办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及系统实务操作培训班,以此促进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从政策和操作层面解难题

    据了解,在培训班上,山东省采购处调研员鞠少波结合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各种问题,详细讲解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如何正确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怎样追加或调整预算、实施"预采购"应满足哪些条件等,让预算单位相关负责人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领。

    软件系统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绒从操作实践层面,向预算单位演示如何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编报预算、调整预算以及形成《政府采购确认通知书》等规定和流程,并就相关注意事项作出说明。

    来自山东省交通厅等单位的政府采购负责人表示,那次培训的课程设置很有针对性,内容极具实践指导性,授课老师分别从政策和操作层面入手,解决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培训犹如一场及时雨,既解决了困惑已久的政策问题,更让大家掌握了系统操作实务。

    编预算时正确填报各要素

    董苏彭表示,推行政府采购"直通车"制度要以完整、准确、细化的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强化了预算编制这一源头管理。这就需要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按照相关法律制度正确填报各项采购要素,例如"品目编码"、"品目名称"、"采购数量"、"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进口产品品目编码"、"进口产品品目名称"等。

    "预算批复下达的同时,会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生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由预算单位自行掌握和控制,并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直接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进入采购执行环节。"董苏彭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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