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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如何招投标 “操作手册”为你解疑释惑

作者:李梓溶 发布于:2014-10-15 07:30:00 来源:四川日报

  进入四川政府采购网,点击“采购公告”,有着“服务”两个字的采购公告就批量出现在眼前。10月10日,四川省四川警察学院2014年会议承办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帝华贸易有限公司;9月30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电子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监理服务也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顺利招到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3.5万元……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背景下,今年成为热点话题。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近期,我省关于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动作不断,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作为我省首个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操作手册”,更是激活了市场的一池春水。

  “购物清单”明晰 验收提供新路径

  “国家大力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是基于社会更为成熟、市场更为丰富,能为政府提供服务。”7月1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与《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物清单”都已开出,“如何买”这一问题势必将加快提上议程。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坦言,该《通知》就此规范、明确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该《通知》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最为关键的几大环节,如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在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中,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与购买货物的流程大体一致:确定采购需求、申报采购计划、公开购买信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有关采购事项、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

  “购买服务与购买传统的货物不同,在验收形式上,我们提供了新的路径。”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方法和标准,并制订验收书。其中,对于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成果应在采购人内部公开。对于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采购项目,验收时可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向社会公告。对于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项目,还应按一定比例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规范流程+鼓励机制 利于社会力量进入

  “目前,我们公司已经把政府公务用车纳入对公经营的范围了。”成都雨龙租车公司已敏锐地嗅到了商机。“《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提及,关于公车租赁服务包括购、用、养、修等机关后勤服务今后都向社会开放。”据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目录》开辟出了一个全新的市场,作为本地较大规模的租车公司,却为如何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而发愁。“毕竟,我们以前没有参加过政府采购,对于相关的规定和流程都很陌生。”《通知》的出台,解答了所有的疑惑。同时,《通知》中明确规定,财政部门要积极建立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对于采购项目验收或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供应商,在以后的同类项目采购活动中可优先采购。对此,该公司相关人士信心十足:“只要能够参与,我们有把握成为优秀的供应商,也就意味着成功一单,就可打开一个崭新的市场。”

  机关物业服务业也迎来了政策春雨。据成都总府物业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自大力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来,自己就密切关注政策的动向,特别是将机关物业服务纳入购买服务,更觉市场前景广阔。“《通知》的发布,规范和固化了购买流程,让我们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一工作时心里更为有底。”有业内人士指出,《通知》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特别是其中的评价环节和优先采购环节将使供应商在履行为政府提供服务时,更加充分地调动起积极性,提供更为高质量的服务。 (记者 李梓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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