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第22期全国政府采购研修班:创新教学模式 组织集中交流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11-03 10: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0月22日-25日,第二十二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成功举办,来自全国的近200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参加。

第二十二期全国<a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4/11/115564_201411031056361dnBw.jpg">

第二十二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现场。 摄影/宋绍彩

    此前,作为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五大品牌活动之一-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已成功举办21期。本期研修班的特点是创新教学模式--除了邀请专业老师授课之外,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还组织与会代表针对政府采购业内热点话题进行探讨。记者在会场看到,交流会上,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就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难题一并提出来相互解答,互为师生,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反响很好。

    立足服务 搭建解疑平台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刘亚利在开班仪式上表示,政府采购人员职业化,决定着政府采购的成败,也直接决定着政府采购可持续发展,影响着采购目标和采购政策的实现。政府采购职业化进程已成为提升政府采购职业道德,规范政府采购执业行为,强化政府采购职业水平的有效手段。作为政府采购业界第一份专业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有责任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职业化建设。

    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提出,要着力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内部采购人员素质,建立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培训的专业化显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

    刘亚利说,作为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有义务紧紧围绕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紧扣政府采购工作的热点与难点,以法规与实务为特色,以案例为支撑,致力于为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的机会。"在多年的办班中,我们也在不断征求大家的意见,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力求让研修班办得更实用,对大家更有价值。"刘亚利如是说。

    紧贴热点 提升专业素养

    本期研修班教学相长,把经验交流与实务探讨作为重要内容,让学员既能听到专业讲师的精辟讲解,又能在与同行的实务探讨中得到提升。

    本次研修班邀请了极具实战经验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一方面为学员逐条解读《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另一方面以案说法,详解政府采购活动中常见的17类问题,集中回答平日收集到的问题,以此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本次研修班还就当前政府采购业界热点话题,邀请监管部门和操作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交流,如邀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齐天生分享"取消审批后,代理机构如何监管"的思考;邀请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堵杏华、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王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王潇潇三位从业人员结合当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践情况,和与会代表分享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之后,政府采购信息报社还组织与会代表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学习氛围十分热烈。

    用好课间 求解疑难问题

    研修期间,老师的精彩授课极大地激发了学员的学习热情。无论是从事多年政府采购工作的老兵,还是刚刚接触政府采购工作不久的新手,都听得津津有味,记得非常认真。

    培训期间,记者发现,即使是在短暂的课间休息时间,学员也不愿放过相互交流经验和向老师请教的机会。课间休息时,众多学员迅速将金翔团团围住,请教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难题。上午课程结束后,时间已接近中午12点,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学员不肯离场,围着老师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除了课上认真听老师讲课,记者发现,很多学员都在认真阅读培训教材《政府采购案例精编》,并利用吃饭、午休等时间结合案例交流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学员说,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不少他们都在工作中遇到过,因而深有体会,经典案例的剖析,有助于提高他们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认知,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整个研修期间,学习气氛浓厚,大家相处得十分和谐。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