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采购中心王春明:从操作环节入手提高效率
——来自第一届全国集中采购年会部分省级采购官员和专家的声音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王春明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应着眼于提高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效率。在目前许多地方政府采购计划不完善,临时性、随机性较多的情况下,一个采购项目不可避免地要经过临时性的计划编制、申报、任务下达、组织采购、订立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程序,要依次经过采购人、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采购执行机构、供应商等,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的工作不规范、效率不高,都会影响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效率。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首先应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执行的程序方法,尽可能地缩短、简化程序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和工作职责交叉;第二,应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采购计划性不强,临时性、单件小批量较多,供应商不感兴趣,影响了采购进度和效率,也提高了采购成本。如果现在不能编制完整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也要编制季度、月份采购计划;第三,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政府采购法》的总体框架下,制定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建立全国统一、科学合理划分过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和采购人的工作职责范围,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将提高效率的目标要求落实到采购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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