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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生德:专业是集中采购的生命线

作者:见习记者 张亮 发布于:2010-08-25 13: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青海省<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中心主任 史生德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史生德  摄影/马宝生

  “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仅要吃透《政府采购法》,还应该在该法的基础上不断摸索。”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史生德如是说。他要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读懂《政府采购法》,只有懂法才能用法来指导具体操作,并在此基础上创新。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应努力成为专业的政府采购从业者。”史生德说,“如果不够专业就发现不了问题,更谈不上解决问题了。”

  专家论证应避免倾向性

  史生德表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现,个别采购单位提供采购项目的参数有明显的倾向性,设定特殊的技术参数或特定条件,提高招标门槛的事情时有发生。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阻止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串通,对一些大型采购项目,特别是专业设备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特定条件,建立了《专家论证制度》,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和有无倾向性进行论证,并对专家认定为不合理或有倾向性的参数和条件进行修改,确保技术参数的公正、公平性。

  史生德给《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举了一个例子。青海东部干旱山区太阳能综合利用工程太阳灶项目是青海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惠民工程,为了办好这件实事,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改变了以往采购人让采购什么就采购什么的做法。针对太阳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农牧民的需求,他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几十次试验和技术改造,改进了以往太阳能灶移动困难、操作不便等缺点,实现了操作灵活、移动方便,老人小孩都能使用的可调节、可移动、带“刹车”的新式太阳能灶,受到了农牧民的欢迎和项目单位的好评。

  复核制限制自由裁量权

  “专家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是困扰史生德的一个难题,也是让许多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头疼的问题。因为专家打分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因此,对于专家的权力,史生德尝试着“限制”。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大胆创新,成立了以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纪检部门共同组成的评分复核小组。在复查核实中,一旦发现错误,立即邀请专家进行纠正,对没有确切理由的打分则要求评审专家重新评分,问题严重的专家将被从专家库中除名。

  上述措施有效地防止了专家误打、错打或者打“人情分”,通过几年实践,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专家打分复核制度》,该制度在2009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得到了财政部的认可。“对于政府采购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抱着一种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去研究,该制度可以算作是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对青海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尽的一份绵薄之力吧。”史生德如此评价。

  “外地评审专家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评标时,有时会觉得很不适应,因为感觉管理太严格了。”史生德说,“再权威的专家,也得按这个制度严格执行。”

  管理触角向标前、标后延伸

  “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参观交流的同行都评价,对招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青海模式’很好。”史生德说,“其实,《政府采购法》是有这个规定的。采购项目的验收,采购人可以做,采购中心也可以做,而且采购中心对履约检查验收有义务。”

  “由于人手少,一些小项目只能允许采购人自己组织验收,但是一些比较大的项目,尤其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则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采购人共同验收,这样也才能在供应商和全社会树立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地位和形象。”史生德说。

  比如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进行救灾粮采购时,“事前”对所有报名参加的粮油加工供应商进行了考察,合格的供应商才允许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即使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如果在“事中”或“事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仍将立即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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