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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新:基层用车需求增加 公务车导向作用仍很大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1-05-20 09: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赵建新

  在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后,各地都结合本地情况加紧制定当地公务用车配备办法,为符合新政策的规定,一些省份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延期招标,但山西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政府采购依然如期进行。

  5月11日,在山西省2011年~2012年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赵建新接受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赵建新表示,山西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如期开展主要是为了保持这项工作的连贯性,同时也考虑到省内采购人的工作需求。他强调,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实现了规范和效率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有些汽车供应商担心,公务车配备标准调整后,公务车市场规模可能会缩小。对此,赵建新认为,公务车总量需求尤其是基层单位的工作用车、专用车需求量仍然很大,公务用车示范导向作用依然很强。

  协议供货三大亮点

  此次山西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活动特别注重提高效率,当天开标大会议程仅用了不到二十分钟时间便进入唱标环节。

  今年是山西省实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的第四年,通过几年的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已日趋成熟,从执行的效果看成效显着。据统计,四年来山西省仅省本级就累计采购公务用车5810辆,节约资金1995.1万元。

  赵建新介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是各种货物协议供货中执行得最好的,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采购效率明显提高。采购汽车是政府采购中心的重要任务之一,没有实行协议供货时,采购一辆汽车都要公开招标,最短也需要四十多天,现在采购一辆汽车平均只需三天,也就是通过协议供货的形式,实现了一年招标一次,结果多次享用的效果,采购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二是采购程序更加规范。本次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审,严格执行各项评审纪律,特别是廉政纪律。同时,进一步提升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监察部门、投标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程序严密、公开透明、依法操作、规范有序;三是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在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中,通过科学设定各项评审要素,在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给予加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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