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斌:遵循行业规律 发展不求速成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在探索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方向的道路上,你可以思考如何扩大采购范围,可以想方设法提高采购效率。只要是在《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你可以进行多方面的探索。但有一条须明确:千万别指望一蹴而就。”面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专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开场就提出了自己的核心观点。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总结,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要摆正心态,做任何事都不太可能一步登天,对政府采购事业的探索也一样。我们只有尊重规律,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正确认识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特点,才能够真正找到一条有利于政府采购事业前进的道路。”刘恒斌说。
刘恒斌之所以特别强调探索的耐心,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采购中心这些年进行的项目探索周期都非常长。“我不知道有什么项目研究可以速成。但我坚信,在政府采购领域内,越是重要的探索,越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的耐心。”如今,采购中心已经走过了八年的发展与探索之路。回首望去,刘恒斌认为,在所有的项目研究中,周期最长、最应该尊重政府采购发展规律的,恰恰是两次关于最基本的体系建设的探索。
探索一 确立区域联动机制
东西横亘,绵延数千里,农、林、牧多种经济结构并存,内蒙古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经济模式,对于该地区的政府采购事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刘恒斌一直在思索如何更好地利用这种区域特点,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经过三年缜密的探索,他最终给出的答案就是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区域联动机制能够有效地让内蒙古各盟、市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提升。”刘恒斌很早之前就有了建立区域联动机制的想法。2007年,他和同事们就开始系统地围绕“政府采购区域联动机制”这一方向,寻找理论和具体案例进行论证。
随着探索的深入,刘恒斌开始把区域联动机制的构想与采购中心常用协议供货组织形式的现实状况结合在一起。协议供货的最大特点就是采购次数多但单批次采购规模小,因而刘恒斌认为,对于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应该最适合推行区域联动机制,即把各盟、市所有采用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联合起来,在提升采购规模的同时,更有助于节约预算资金。2009年,内蒙古各盟、市之间的区域联动在年度公务车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中首次实现。“在那次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中,供应商在轿车和越野车方面给出了3%的优惠率,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受内蒙古市场销量的限制,以往各汽车厂商给内蒙古市场的优惠率一般只有1%。”
为进一步推动区域联动机制,采购中心在自己的官方站点上建立了“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网上竞价体系”、“办公自动化入围价格库”和“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车型价格库”。这些协议供货系统有效支撑了区域联动机制。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2个盟、市加入了这一联动机制。“对于区域联动机制的做法,我们会继续探索、寻求创新,并坚信它会在未来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刘恒斌对区域联动机制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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