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阳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阳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记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阳光人物林志斌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05/5172_201205091005071K8oR.jpg">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林志斌
在今年4月26日于北京举办的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峰会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广州采购中心”)操作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被评为“2011年度政府家具采购精品项目”。广州采购中心再次吸引了业界的目光。
“我将和我的同事一道,努力将每一个项目打造成精品;将阳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阳光撒满广州采购中心的每一个角落。”这是广州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发自内心的获奖感言。
自2007年9月上任以来,林志斌即在电器采购活动中推行商场提货模式,对电梯项目实行定点采购;提出“七个以”的工作思路,倡导政府采购工作要以服务为根本、以透明促规范、以创新求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广州采购中心的采购额从2007年的13亿元发展到2010年的37亿元、2011年的31亿元。
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高级工程师
第一眼见林志斌,一身儒雅的文人气质让很多人误以为他是文科出身,但林志斌告诉记者,他在大学所学的专业是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曾经从事过11年的技术工作,并评上高级工程师的职称。
1992年,林志斌从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毕业。毕业之初,他从事了软件开发工作,如此一做便是11年。林志斌向记者坦言,11年的技术工作让他养成了严谨的工作思维方式,这对于后来的政府采购工作是非常有益的。“因为政府采购需要严谨的思维”,他表示。
2004年,林志斌被任命为广东省兴宁市副市长,两年的基层锻炼让他更加成熟。2006年,林志斌开始自学法律,并顺利通过了当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任职资格。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后,他进一步意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他说:“做好政府采购的前提是要知法、懂法,按照法定的政府采购程序来操作。”如今,对于工作中遇到的质疑、纠纷等问题,林志斌能够很快做出正确判断。在他的带领下,广州采购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0年,广州采购中心在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地市级)”;2011年,广州采购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广州市直属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先进党支部。近5年来,广州采购中心提拔了3名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有效拓宽了人员成长空间。
服务重细节的“引路人”
2007年,林志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七个以”的工作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为根本,以透明促规范,以创新求发展,以廉洁为生命线,以信息化为依托。
林志斌将广州采购中心定位为服务机构,提出了“三服务”的理念,即服务采购人、服务供应商、服务评审专家。林志斌认为,为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提供优质服务是集中采购机构的天职,集中采购机构应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坚持“多沟通、不扯皮、多理解、不埋怨”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实现多方共赢。在“以服务为根本”理念的指导下,广州采购中心以专业化操作、优质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广州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为了方便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顺利到达采购中心,林志斌争取到了当地交警部门的支持,在容易迷路的地段安装了3块交通指示牌。“这样,前来广州采购中心的人员就不会再走错路、绕远路,按照交通指示牌的提示就能够顺利到达我中心。”
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供应商每次投标的时候都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完成后再退回,有的时候保证金交晚了还会导致投标无效,给投标人带来很多的麻烦。”2009年,林志斌在广州采购中心推行预存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只需一次性预存1万元保证金就可以参加以后的每次招标活动,给投标人提供了便利,也减轻了采购中心的负担。”
出实招遏制高价的厉行节约者
在工作人员的眼里,林志斌锐意改革,创新了很多工作方法。2010年,林志斌推出了一项创新举措--对摄影摄像器材等实行商场提货方式。据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以前,广州的摄影摄像器材项目的中标单位都是生产厂商,采购人需从经销商的手中购买产品,这种方式比较容易造成价格垄断,采购人普遍反映政府采购的摄影摄像器材价格比商场里的还高。
林志斌经过一番思考,决定在摄影摄像器材等采购项目中实行商场提货方式,参与竞标并中标的不再是生产厂商,而是苏宁、国美、友谊商店等大型商场。有采购人表示:“商场里的产品明码标价,商场在此价格的基础上还会给政府采购的产品以适当优惠,政府采购的优惠率甚至比商场的‘钻石卡’优惠率还要高。”
在家具采购中,林志斌提倡在小额家具采购项目中实行网上二次竞价。首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出一批供应商,其次由采购人在这批供应商中挑选三家进行网上二次竞价,价低者中标。这种方式一方面给采购人以选择权,另一方面又提高了采购效率。
践行公平采购的“阳光”人物
林志斌曾提到:“阳光是政府采购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采购应当去除神秘化。”对于如何做到“阳光”,如何“去除神秘化”,林志斌认为,政府采购应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采购信息的公开促采购文件的公平,以采购文件的公平促评审工作的公正”。
对于有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项目、没有同类采购经验的项目,广州采购中心提前发布采购信息预告,通过网络公布采购人需求,就采购标准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条款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采购结果一经采购人确认即对外公布,及时做好供应商的释疑解惑工作。用林志斌的话说就是:“要让中标的供应商赢得理直气壮,让落标的供应商输得明明白白。”
对于采购文件的编制,林志斌坚持编制采购文件范本,统一标准,使不同的采购人在采购相同品目产品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评审条件等因素趋于一致,减少经办人的自由裁量权。为保证采购文件的质量,广州采购中心对于存疑项目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之前组织专家论证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避免采购文件中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
在评标过程中,广州采购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评审公正:开标、评标全程录像;严格纪律,要求评委在评审期间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坚持评委独立评审,坚决制止评委的倾向性言论,发现评委有不公平行为、言论等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坚持采购人只能授权一名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工作,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只作为主持人和组织者,不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评标室安装录音电话;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开标、评标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公信力。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辛培堂:待人无官气 做事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