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舟:应放手让集采机构管理供应商后期履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05 12: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5月23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2012政府采购夏季沙龙”在北京举行。与会学者和官员围绕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机遇与挑战、财政部门如何监管工程采购以及IT产品价格高问题的对策等三个业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徐舟
今天《政府采购信息报》的一个议题提得非常好--浙江的这个做法能否遏制价格虚高问题?
我一直认为要处理好协议供货价格高的问题,协议供货后期一定要有人管,如果监管部门没人管,就要放手,让集采机构对后期履约进行管理或抽查,如果还是不放心,那就委托一个第三方机构来监督,现在中关村不是有一个机构对这个电子产品的价格问题进行跟踪吗?可以委托类似机构去对协议供货的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那最起码对供应商也是一个约束。
浙江的这次查处是个非常好的开端。这件事情真的有人去做的话,即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协议供货价格问题,最起码能够极大改善这个问题。只是我觉得查出来后的处罚(暂停六个月协议供货资格和扣除诚信分10分)太轻了,起不到威慑作用。这方面要向外国人学习,供应商一次失信,可能就会彻底出局,在这个圈子里就别想“混”了。严厉惩处以后,监管成本就降低了。因为供应商会有所顾忌,监管部门只需偶尔查查,发现一次严肃处理一次。供应商失信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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