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丁:操作环节融入建设部门监管体系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6-06 10: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5月23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2012政府采购夏季沙龙”在北京举行。与会学者和官员围绕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机遇与挑战、财政部门如何监管工程采购以及IT产品价格高问题的对策等三个业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部部长 金丁
招投标的一系列手续都按照建设部门规定去做,但是开标、评标是在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专家也是由政府采购中心从财政部门的专家库中抽取。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2年开始就工程采购和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不仅是招投标,包括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都是建设部门负责。因为上海的建筑部门从1985年开始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就有监管规定,包括报建、招投标管理、质检、安检、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验收等等一系列程序控制,以及对施工单位、专业从业人员的管理等都是建设管理部门的事情。多年来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和全面的体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该体系,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有了可靠保障。
现在的做法是,采购中心操作的工程项目的报建仍然按照《建筑法》以及发改委、建设部门的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开标评标,包括招投标的一系列手续,都是按照建设管理部门规定去做,但是开标、评标是在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专家也是由政府采购中心从财政部门的专家库中抽取。
建设管理部门派人现场监管。从报建开始到确定中标单位阶段,政府采购与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管相交融。中标单位确定以后的项目实施,仍然回到建设部门的管理体系中去,这也是在长时间的磨合中形成的。招标公告上网、招标文件备案等中间环节也都是按照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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