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庆柏:集采工作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副主任 程庆柏 摄影/黎娴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那么,在实际工作中,集中采购机构应如何体现促进廉政建设的功能呢?
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党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政府采购也有促进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目标,所以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关系非常密切。
首先,集中采购是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发挥其政策性功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宏观调控,节约财政资金,等等。集中采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次,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政府采购要面对相关各方交织的利益纷争,始终处于风口浪尖之上,各种诱惑不断滋生,必须以廉政建设来保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集采工作人员不犯错误。
再次,集中采购要从廉政建设入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水平。具体来说,集中采购机构应该强化廉政建设,使采购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防范和管理,强化监督和检查,构建科学、完整、有效的采购工作体系,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能,使完成的每个采购项目无有效质疑、无有效投诉、无不廉洁行为,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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