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10周年视频采访】段君明:成立七年搬了三次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18 10: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2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十年,也是《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刊的第十年……十年间,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取得了卓著的成绩,采购规模逐年攀升,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站在十年的历史新起点,回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过的不平凡历程,让人感慨万分;展望这项制度改革未来发展的方向,令人无限憧憬。值此十年契机,《政府采购信息报》特组织《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视频采访活动,与政府采购资深人士一起就如何促进我国政府采购事业更好发展建言献策。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正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介绍,中心自2005年10月成立,七年来走了一条艰辛的路。他说,2006年操作600多万元项目,2011年一年操作40多亿项目,再加上药品采购,总共120亿元。每年平均165%增长;一年操作项目1300多个,对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仍然保持为零;采购中心成立七年搬了三次地,刚开始跟其他单位合在一起办公,办公面积500多平米;一年以后,搬到了1500平米的地方,当时条件也不好,09年,随着采购中心职能范围的变化,不仅承担政府采购职能,还承担全省药品采购职能,办公场所软硬件设施实现了质的飞跃,现在办公面积是3200平米。
段君明对未来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三点期盼:一是政府采购法制不断完善,为操作执行提供政策依据,法律制度要有可操作性,我们希望实施条例尽快出台,对政府采购操作部门有更好的指导性、操作性;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操作部门对此寄予很大的希望,信息化为规范化操作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也为高效廉洁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希望能涵盖监管部门、执行部门,提供一个高效运营的平台;三是政府采购专业队伍的建设,国务院35号文件提到要培养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目前这支队伍经过十年的发展,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但是面对现在的纷繁复杂,专业性、知识面,包括政策素质,还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建立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认证制度。
段君明对未来十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三点期盼:一是政府采购法制不断完善,为操作执行提供政策依据,法律制度要有可操作性,我们希望实施条例尽快出台,对政府采购操作部门有更好的指导性、操作性;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操作部门对此寄予很大的希望,信息化为规范化操作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也为高效廉洁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希望能涵盖监管部门、执行部门,提供一个高效运营的平台;三是政府采购专业队伍的建设,国务院35号文件提到要培养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目前这支队伍经过十年的发展,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但是面对现在的纷繁复杂,专业性、知识面,包括政策素质,还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建立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认证制度。
最后,段君明表示,《政府采购信息报》伴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成长壮大,在宣传政策、分析问题、宣传经验、搭建平台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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