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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采中心主任孙昭伦在第八届全国集采年会上发言(摘要)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1-03 08:2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适应新要求 推进集采机构持续发展

上海市<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中心主任 孙昭伦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孙昭伦(摄影/罗瞻

  十年实践证明,集采机构作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组建、依法履行政府集中采购职责的法定机构。

  我们要把集采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法律制度建设、体制机制配套、依法履职分工、队伍职业化等一起系统考虑,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建设。

  围绕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目标和进程,管理部门和集采机构应通力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按照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的原则,做好总体规划,避免造成集中采购分散化倾向,违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初衷。同时,要明确电子化平台只是一种技术支撑和运行手段,不能以电子化手段替代管理、操作执行及相关方的职责履行。另外,要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发挥管采各自优势,实现新老资源的有效整合,防止重复建设现象,浪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

  政府采购与公共采购均属于国家公共资源管理范畴,都含有采购(招投标)的共同属性。但两者的管理主体不同,服务对象不同,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承担的目标层次取向也不同,不能简单地把政府采购泛化为公共采购,也不能简单地用公共采购替代政府采购。在新的形势下,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公共采购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加强研究,完善立法,有序整合资源,巩固和完善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推进政府采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集采机构要依据《政府采购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紧紧围绕进一步依法加强集采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集采机构电子化采购水平、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强化集采机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四个重点目标,加强建设、推进发展,真正使集采机构成为我国政府采购的主渠道、主力军和主阵地,真正发挥国家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配套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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