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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分享全流程公开经验

作者:鲁欣 黎娴 发布于:2013-04-22 15: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天津市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

天津市采购中心主任 陈燕平

  "目前,我们在项目操作中与采购人直接相关的近60个环节已全部对外公开,实现了采购执行全过程阳光和透明。"4月11日下午,在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司处长业务培训班上,天津市采购中心主任陈燕平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该市采购全流程公开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天津市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践行"全阳光、全透明"理念,建立了采购执行工作全过程监督机制;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将执行工作细化为172个环节,形成了"工作有标准、执行有程序、过程有记录、考核有依据"的管理格局;大力推行信息平台建设,努力为各方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服务。

  事前事中事后 现场互动监督

  据悉,从2004年起,天津市采购中心开始将采购工作各个环节全部通过现场公示、网络公示等形式对外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

  所谓事前监督,就是将受理的采购项目第一时间公布出去,促进市场充分竞争。从2005年开始,天津市采购中心逐步将原始采购需求在网站上公示,就资质、技术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及采购方答复情况上网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使采购人和潜在供应商之间实现充分沟通,增进相互了解,促进采购活动更好地开展。"陈燕平表示。

  所谓事中监督,主要是指对项目评标现场进行监督。2004年,天津市采购中心建立了投标供应商评标现场监督机制。开标前邀请每个投标人派一名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进入评标现场;标中按照一定规则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标后出具书面监督意见,并在现场向全体供应商公布。2009年,该中心又建立了客观打分供应商现场确认机制。

  "为了提高评委打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建立了客观打分供应商现场确认机制,将评审因素打分情况公开,由投标人现场确认客观分。"陈燕平介绍说,2010年天津市采购中心还建立了评审结果现场沟通机制,即项目评审结束后,在评审现场公布得分及排序;供应商可查询各评审因素得分,询问淘汰原因。

  此外,2011年该中心又建立了专家点评公示制度,每个项目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须当场对每家投标企业的投标签到、标书制作、现场应答表现进行点评,指明不足之处,明确改进方向,并将点评内容在网上实名公示。

  所谓事后监督,则是指履约验收阶段。2005年,天津市采购中心开始通过网站邀请落标供应商参与履约验收,并在网上公开验收意见。2006年,该中心开始邀请特约监察员监督、评判质疑答复会,让供应商作为第三方参与其中,并对复议结果作出公正评判,以使复议结果更有说服力,更好地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搭建网络平台 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介绍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现场互动监督后,陈燕平还分享了天津市采购中心运用电子化手段来接受监督的一些做法。据悉,从2007年开始,该中心逐步建立完善了多维网络监督平台:2007年,在该中心网站为相关部门开设监督窗口,各级管理部门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监督;2008年,建立"采购项目效率展示栏"和"采购项目服务展示栏";2009年,按周动态公示全部采购项目的执行状态,如实阐明超时未办结事项的原因和责任方,并依照法定时限在网上公开提醒采购人按时完成确认招标需求、确认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合同履约验收以及阶段性付款5个环节的工作。

  2010年,天津市采购中心将采购执行工作全过程纳入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管,系统可对采购项目各环节违规情形进行自动预警和纠错。"2011年,我们研究开发了采购项目关键环节评估预警系统,当采购方式、投标单位资质、投标单位数量、成交价格客观性、社会监督质疑、项目进度时效6个环节出现异常情况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提示预警。"陈燕平介绍说。

  此外,天津市采购中心还积极引导相关各方执行采购政策,强化阳光规范采购、以人为本采购、永续发展采购理念,在中心网站上公示节能环保采购政策、绿色中标产品、绿色采购绩效评价等信息,引导部门以及全社会进行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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