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 新目录公招数额标准提高到200万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12-04 15: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2015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比《北京市2014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记者发现,新目录将货物和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此前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提高到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而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消防装备和云计算服务则被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范畴。并且,在服务类采购中,新增计算机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和票务代理服务等。

    同时,新目录还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和调整,例如,新一期目录货物类中电气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等,明确提出单项或批量小于200万元为协议供货,200万元以上(含)为项目采购,而上一期目录要求的则是单项或批量小于100万元为协议供货,100万元以上(含)为项目采购。

    在服务类采购中,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和保险服务等采购类型,也由之前的单项或批量小于30万元为定点服务,30万元以上(含)实行竞价,提高到现在的单项或批量小于50万元为定点服务,50万元以上(含)实行竞价等。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