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执行八项规定两年组织处理6377人
新华网郑州12月7日电(记者宋晓东)记者从河南省纪委了解到,“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867起,组织处理6377人,党政纪处分2699人。
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4年前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914起,组织处理5145人,党政纪处分2285人。
为严格监督检查,河南省紧盯节点,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期间,严查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腐败现象明显的私人会所消费、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征地拆迁等问题,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公路“三乱”案件88件,责任追究套取新农合资金251人,移交司法机关116人。河南省154.99万名党员干部做出不到私人会所活动、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
河南省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还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到不到位的单位,追究党委和纪委相关责任。
河南省纪委已成立督导组,对案件查处不力、工作开展滞后、通报数量少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进行重点督导情况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市县进行点名批评,传递反腐压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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