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 确立三项新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wangbmcg 发布于:2014-12-09 17: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文件会审会签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采购项目后,制定项目负责人初编采购问价,中心内部研究会审,再发采购人、财政采监会签后再上网发布,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二是建立重大项目报告咨询制度。在采购金额较大、需求特殊的项目前,须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对需求特殊的采购项目,在编制采购文件前须向相关专家咨询;重要项目的采购文件可向区政府或政府常务会报告研究。该机制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执行效果较好。
三是建立区交易中心与拍卖机构联合拍卖工作机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受理竞买人报名,收取保证金,协助宣传、拍卖会场的组织等;拍卖人负责编制竞标文件、发布公告、落实拍卖会场、组织拍卖以及签发成交确认书等。这一机制可更大限度地保证项目机密,在把握拍卖进程方面发挥重要效用。
据了解,此项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节约政府采购资金。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甘肃出台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
下一篇:明年武汉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将扩面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