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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0 17:46: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厦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改革方向,注重建章立制,踊跃投入实践,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定时向上级报送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联系。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本级及各区均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工作;其中,市本级和湖里区均建立了信息报送机制,集美区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三是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市本级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市级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立法研究;各区普遍出台或转发相关文件,其中,集美区还编制了文件汇编。

  四是积极推进试点。全市共推进试点项目68个,其中:市本级13个、财政安排资金10,931.46万元,各区、管委会共55个、财政安排资金6,666.39万元,为全面推开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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