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严格监管招投标活动
作者:宁建 发布于:2014-12-10 20:17:00 来源:中国建设报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宁波市将进一步加强多标段招标或多个工程项目共同招标项目的监管,同时加强招标人代表的评标资格管理。
通知规定,一个工程项目多标段招标或多个工程项目共同招标且不允许同一投标人重复中标的,评标办法中的商务标浮动率及其权重应按标段数或者项目个数逐次抽取,以保证各标段或者各个项目商务标的充分竞争。
通知要求,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时,为保证每个标段或每个项目充分竞争,按照评标顺序,最后标段或项目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应保证在剔除已评标段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数量后,不少于11家。招标人代表,应为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且具备《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专职人员必须与招标(代理)人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