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车协议供货区域联动入围车型同比减少了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区域联动工作以自愿参与、资源共享为原则,自2009年开始试点以来,运行效果良好,参与地州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在2015年区域联动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除4个新成立县级市外,其余16个地、州(市)全部参加。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公务车协议供货招标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调整采购方式:一是侧重于适合机要通信、执法执勤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型的入围采购,缩小了新疆公务用车采购范围;二是更加注重自主品牌汽车的采购比重,将自主和合资品牌划入同一包段共同竞争,在同配置车型下充分体现自主品牌价格优势,提高入围比例;三是严格把控政府采购价格及折扣率,并要求对联动地州免费运输。
通过改进模式进一步加大了竞争,进而提高了优惠折扣率。本次公务车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区域联动项目共有33家企业、35种品牌、116种车型入围,优惠折扣率达6.7%,同比增幅6%。与2014年度相比,入围车型同比减少了20%。本次公务车全区联动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和适用范围的调整,就是适应公务车改革潮流的一次有益尝试,以便新的用车制度能够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同时,本次公务车采购也得到了广大汽车商的理解和支持,对推动全疆政府采购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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