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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简化非政府定价药采购:企业无需备案及招标

作者:王霞 发布于:2014-12-15 07:42: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简化非政府定价药采购 企业无需备案及招标

  昨日 (12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网站获悉,上海市发改委联合该市卫计委、物价局及医保部门下发《关于本市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非政府定价药进一步放开监管,并拟直接挂网采购该类药品,避免招标限价。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这一举措最直接的作用是,打破了此前招标采购环节,大大简化了药品采购程序,这种市场化的做法也是发展趋势。

  《通知》指出,上海市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以外的其他各类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药品生产营销企业自主定价,无需到价格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申报备案,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则挂网采购市场调节价药品,可按照不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药品加价率执行。

  记者注意到,《通知》中两大亮点就是市场调节价药品生产营销企业自主定价无需备案,以及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

  此前上海市对于非政府定价药也是采取企业自主定价的做法,但企业需要到价格主管部门等进行备案,进入医疗机构还需通过招标采购环节。

  业内认为,此次上海进一步放开非政府定价药品监管,无需备案并且无需经过招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松绑。不过,记者获悉,目前具体的实施方案还在制定中。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医药合伙人史立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海市的这种做法最大的意义是将招标环节进行简化。“招标体系向来争议比较大,以前药品进行招标,需要企业投标书,企业也会根据价格来判断是否投标,这是一种费时费力的做法,并且招标的过程中也可能滋生腐败。”

  据了解,国内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余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此类药品约2600种,占22%左右,剩下77%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因此,上海市这一举措也意味着,占比77%的非政府定价药此后无需再经过招标程序。

  不过,非政府定价药从定价来讲,本身就是市场调节,因此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政策只是简化了药品采购程序,对药价的影响不大,但可能出现唯低价论的弊端。

  在史立臣看来,“挂网采购药品的质量不容易体现,而价格对比更加明显,更容易出现唯低价是取。”

  此外,由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药品,也可能很快面临药价放开。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向八个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征求对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方案称,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让药品实际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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