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四措并举“助跑”政府采购促规范
一是完善规章,“阳光采购”。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一路畅通,枣阳市着力建立完善各项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从采购范围、项目申报、财务管理、资金结算等内容入手,努力实现各环节规范运行。该市还在供应商准入、评审专家(技术人员)管理、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合同履行等各环节上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工作操作程序,特别是事先对供应商、代理机构、专家(技术人员)的登记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同时对五种采购方式和信息发布、标书起草、评标办法制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应的流程图及运行程序运作,使配套制度逐步趋向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使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得到充分的展示。,
二是加强监管,规范行为。 在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枣阳市非常注重对每一次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从供应商的预审、公开开标、评标、定标、验收阶段,都按程序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做到了招投一致,相同项目一个标准,确保整个招标工作质量与效益。对单位采购项目预算的审查,看是否与年初工作与发展计划相结合;对采购资金来源的审查、看来源渠道是否合理;看采购报批程序是否规范,做到不违规采购;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做到不失公平;协助采购单位做好采购货物的验收工作,做到计划与实际一致。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合理和违规现象进行了及时处理,有效地监督和规范了单位采购行为。
三是转变作风,优化服务。首先实行限时办结制,明确非公开招标项目办理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其次实行台账式管理,明晰批转的各个采购项目的运转流程、环节、节支效果等,做到有的放矢;再次实行回查走访制,对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并搞好优化服务。
四是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为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掌握新政策、新规定,积极拓宽知识领域,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习内容上,坚持学习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实务相结合,重点对《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等内容进行学习;在学习方法上,坚持业务骨干宣讲辅导与全员参与讨论交流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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