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年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12月15日下午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就扎实推进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等作出部署。市领导耿彦波、任在刚、陈河才在太原分会场参加收看。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总体目标是: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年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要求,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六个不得”的要求,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会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放在依法治国、反腐倡廉的高度去认识,决不能钻政策空子,打政策擦边球,要防止突击买车配车,防止违规处置车辆,防止突击招聘司乘人员,谁触碰政策红线、高压线,就要追责、处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确保2015年年底之前全省公务用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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