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再次清理一批收费基金项目
青海省扎实开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2011-2013年先后取消和免征了5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近日,按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再次取消、停征和缓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取消、停征和缓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一是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青海省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以上三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3580万元。二是取消天峻县设立的牧民可持续发展资金收费项目,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363万元。三是从2015年1月1日起暂缓征收青海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每年让利企业48万元。
为接受公众监督,省财政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停征或取消相关收费基金,清理取消涉企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对清理后保留的收费基金项目统一纳入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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