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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开民间融资备案罚单 企业被罚款1万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5-01-05 08:10: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月4日电  (记者吕昂)温州市苍南县金融办日前依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一家虚报利率的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开出1万元罚单。作为全国首个对大额民间融资进行强制备案的城市,温州开出的这张罚单也成为全国首例“民间融资备案”罚单。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温州“金改”以来颁布的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自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累计借款金额1000万元以上”等民间借贷情形,以及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等行为必须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备案,如不履行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据悉,苍南县相关部门在近期对房地产、印刷包装、P2P网贷等行业进行民间融资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从事融资信息服务的P2P网站虚报借贷利率,撮合的多起民间借贷实际利率高于其报备的利率,因此依据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作出1万元行政处罚。

  温州市金融办表示,民间融资备案制度自去年3月实施以来,备案金融不断增加,截至去年年末已达到90.12亿元,但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和个人出于多种原因未能及时进行备案,温州市金融办目前正在联合各县(市、区)金融办,对达到强制备案标准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借入方,采取电话通知、约谈等方式提醒补办备案手续,对于执意不备案者将依据条例进行处罚。

  长期以来,地下融资活动是温州民间借贷的主渠道,这也是民间借贷风险的温床。最终引爆2011年8、9月剧烈的民间债务危机,导致温州民间资本、民间融资和社会经济元气大伤。

  2012年,中国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金改12项重大任务有两项涉及信用建设,一是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加强信用市场监管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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