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 2014年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比7成多
作者:刘冬云 发布于:2015-01-05 11: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4年,湖北省荆门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6.59亿元,共完成政府采购额15.04亿元,同比增长14.4%,节约资金1.55亿元,节支率 9.3%。其中,市直 88家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3394.15万元,共完成市级政府采购项目2905个,开展批量集中采购163批次,实际完成采购金额57816.23万元,同比增长1.3%,节约资金5577.92万元,节支率8.8%。
从政府采购方式看,非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市直全年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55个,采购金额10619.88万元,约占采购总规模的 20%。从采购类别看,货物类项目为主要采购对象,约占采购总规模的50%。从组织形式上看,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采购项目352个,采购金额22623万元,约占采购总规模的40%。从成交供应商的情况看,中小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约占采购总额的75%。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
一年来,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制机制,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是出台了《关于严格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的范围,发挥了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二是制定了《荆门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暂行)》,首次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的量化评价指标,使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有了一个较为规范性的评价操作和参考依据;三是印发了《荆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规范》,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设置了行为禁区;四是修订了《荆门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行为和验收工作相关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五是颁布了《2015年荆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集中采购与部门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特别是提高了分散采购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限额标准,增强了部门组织采购的自主性。
不断推进购买服务
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和借鉴外地已试点地区做法的基础上,采购办提请市政府于2014年5月中旬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意见(试行)》及《2014年荆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明确了相关工作部门及购买主体的工作要求。随后,又报请市财政局于同年9月初出台了《荆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操作规程》,并随同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图,具体规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执行工作中应该"怎样做"的问题,增强了此项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率先在市直启动了劳动就业培训、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环卫清扫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并同步全面启动了计算机考试和电子政务运营维护两类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购买服务工作。目前,已完成了2015年资产评估和绩效考核两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服务商的招标工作,各县市区也在社会中介审计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环卫清扫服务、垃圾场灭蝇除臭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使更多的潜在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活动。一方面,采购办会同荆门高新区、市国资委、经信委、财政局企业科等有关部门分别深入中小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帮助其熟悉政府采购流程,努力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另一方面,协同市经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除在采购文件中列明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加分或价格扣除幅度,实行"同等优先"原则外,还在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方式上,按国家规定预留了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加强政采监管
一是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其他几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分别组织开展了考核,并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督导落实,促进了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按照《荆门市财政局关于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工作意见》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按期开展和认真完成了本年度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三是依法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对市长热线办转来的一件群众电话投诉办理件和三件供应商书面投诉,采购办均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书面答复或投诉处理决定,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首次成功举办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集中培训,并对全局干部职工和财政大监督参检人员分别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专题辅导及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对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评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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