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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浮山实施"六项"措施严格政采程序

作者:高生芳 陈强 发布于:2015-01-05 16: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西省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严格按照"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任务。截至目前,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业务204项,其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89 项,询价115项,总委托金额9476.5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604.94万元,比同期3546.73万元增加5058.21万元,节约资金871.56万元,节约率为9.2%,。促进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各类业务的正常开展。

  采购中心坚持做到实施"六项"措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使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资格审核,根据市局市检的联合文件精神,采购中心积极落实加大对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力度,做到采购一批审核一批,保证采购任务在廉洁高效中得到落实。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采购工作的内部相互监督制约。严格分工负责,不断强化责任监督,建立了内部监督制度,新设了市场价格管理岗位,对采购项目进行低于市场价格标准采购,使采购价格达到法规的原则要求。所有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部门参与,让政府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规范采购项目事前审核。在采购前对申请单位的采购项目、审批手续、图纸资料等情况进行预先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接受人员讲明情况后予以退回。四是规范标书制作。依据政府采购文体范本,采购中心对招投标书进行了不断完善和改进,对标书装订制作进行了严格要求,做到规格一致,皮表一致,杜绝了人为操作的现象。五是规范开评标活动。在公开招标会上首先由采购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其次由监督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最后由专家评委评标,打分情况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同时安装了招评标电子监控设施,全过程监管工作程序,以达到评标结果公正的目的。六是规范验收结算。所有采购项目在采购完成后由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中心组织纪检和专家,按合同逐项严格验收,切实维护供需双方的利益,杜绝虚假采购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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