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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加强政采管理 高效实施项目采购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1-05 17: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4年,河南省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以下简称"洛阳采购科")按照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14年1-10月,洛阳市市本级采购额2082亿元,节约资金3.56亿元,节支率15%。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依法依规高效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提升等重点项目。

  二是学习领会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落实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目标,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由程序导向性向结果导向性转变,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申请及批复表》,加强公开招标失败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和管理。

  三是为了指导采购单位规范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出台了《2014年办理市级政府采购业务应注意的主要事项》、《直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报要点及格式文本》、《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要点及格式文本》、《洛阳市市级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并且这些资料均已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供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学习下载使用。

  四是为了支持洛阳市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强政府采购竞争力,联合市金融办、工信局积极与洛阳银行和金财担保联系,对中标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订单、需要担保或贷款的本地中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贷款试点业务。

  五是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今年先后开展了市商务局冻猪肉仓储配送服务、冬储蔬菜仓储配送服务采购,市民政局市区福彩公益自行车运维服务、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等有影响力的、服务公共公益事业的服务项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于2015年的工作规划,洛阳采购科科长陈文妹表示,将继续探索并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将适宜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以适当的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培育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服务政府公共公益事业。

  同时,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业务服务规程和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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