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首批11个省直部门权责清单
5日,广东省编办透露,6日将发布首批广东省直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已于近日印发,并将在广东省政府网站(www.gd.gov.cn)、广东省编办网站(www.gdbb.gov.cn)公布。
编制权责清单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和省政府其他领导加强协调并亲自抓落实。在清理过程中,广东省编办先后与各部门进行四轮、数百次的协商沟通,并反复就权责清单和调整目录征求各部门意见。
此次公布的权责清单共包含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口岸办)、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国资委等11个部门正在行使的各类职权事项共1790项,每个事项均列明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种类、实施对象、实施措施等要素。职能调整目录则包括上述11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1320项。
据了解,其他42个广东省直部门权责清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纵向权责清单正在最后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意见,将于近期提请审议和公布实施。另外,广东还将以广州开发区和南沙新区、深圳前海合作区、珠海横琴新区作为试点,大胆开展转变监管方式先行先试。(记者 周志坤 通讯员 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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