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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完成采购预算1.46亿元

作者:何晓勇 樊振应 发布于:2016-01-22 17:37: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月10日,备受业界瞩目的第11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政府颁奖典礼在北京召开。新疆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凭借优质的服务和显著的业绩,通过组委会层层把关严格遴选,从69家侯选机构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军队、地市)”荣誉称号。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多林同志参加颁奖活动并登台领奖。

 
  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奖项是本届颁奖盛典的压轴戏,该奖项是各级集采机构最看重的一个奖项,也是历届集采年会竞争最为激烈的奖项。2015年,政府采购领域发生了许多大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两年一度的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召开、《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为全国政府采购从业者大胆探索、勇攀高峰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同时也对基层集采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在新的改革形势和要求下,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从三方面入手,提升政府采购共做效率和质量:
 
  一是创新工作模式。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立足于采购实践,大胆创新,在全州乃至全疆业界首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实现了工作流程上环环紧扣,工作职能上相互制约。通过“科学设定项目采购方式”、“科学编制项目采购内容和评审办法”、“科学管理项目采购的开、评标”、“科学监督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使采购各环节工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在运行机制上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保障。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制度体系,依法将“采购人需知”、“供应商需知”、“采购工作流程”等信息在中心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同时对公共区、评标室全程音视频监控、真实完整的记录政府采购项目的运作过程,确保每个政府采购项目都按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实施阳光采购。
 
  三是打造优质团队。作为一线工作人员,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全体同志克服采购任务重、采购范围广、工作压力大等诸多困难,优质、创新、高效地完成了所有采购任务,2015年共组织采购活动634余次,项目预算总金额1.46亿元,节约资金1936万元,节约率11.7%,圆满完成采购任务,为规范政府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也获得了良好的业绩和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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