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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四举措实现"阳光采购"

作者:蒋德林 发布于:2015-05-12 15:59: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行业在社会上一直存在争议和诟病。时不时传出"天价"采购、豪华采购等负面新闻。社会公众的质疑和争议是公民监督政府权利的途径和平台,正大光明严格依法的采购,应当能够经得起公众目光的审阅,为此,云南省弥勒市政府采购工作在社会目光的检阅下,通过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问题的不断努力和探索,四举措保证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弥勒中心")按政府采购在该中心内的业务流程,结合经财政部门审批后的采购方式和自身工作职责,制定了《弥勒市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分工》,该内部分工结合现有人员情况,交叉调整安排,共划分了十一个小组,各工作小组承担各自工作职责,弥勒中心主任亲自兼任其中四个小组的组长,把所有工作置于眼下亲自监管,明确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投标供应商须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是体现采购效果的直接责任人。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每一次投标均要求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如不签订该承诺书,则投标无效。"承诺书"要求供应商在诚信经营、合法投标、优质售后服务等全方位提出严格要求,该承诺书供应商一旦做出承诺,可作为财政部门对违规供应商处罚的依据。
 
  三是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一直是社会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弥勒市政府采购每一笔业务的信息均通过6个网站予以公告,其中省、州、市属各2个网站,省政府采购网信息还自动链接到政府采购指定网站,相当于整个采购信息面向全国公开。
 
  四是聘请专家评标。凡经过弥勒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不论审批的采购项目为哪种采购方式,均通过专家组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通过以上四举措,弥勒中心工作人员对整个采购活动"丧失"了权力,杜绝了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干扰因素,工作人员在整个采购活动中充当服务员角色,供应商投标与否按公开的信息自主决定、谁中标专家组说了算,评标专家随机抽取、采购管理部门现场监督,真正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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