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交易系统”已正式运行,目前一共录入了27个协议供货品目。该系统对协议供货项目以及整个执行交易过程进行管理,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采购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采购结果、订单、合同、发货、归档,以及电子化政府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等,真正实现了政府采购全电子化流程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报/ 网记者从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获悉。
11月19日,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的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放鸣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应邀讲解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主持。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放鸣。 摄影/徐颖哲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主任韩晓非。 摄影/徐颖哲
培训班为期4个半天,旨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规范中直机关集中采购工作。中直机关50多家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提出对政府采购等权力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服务。”张放鸣在讲话中表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中直机关各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
张放鸣对下一步中直机关做好集中采购工作提出四项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主动适应政策调整,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强制性、程序性;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真正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有效监督,确保采购工作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中直机关2015年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摄影/徐颖哲
突出问题导向是本次培训班的特点之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在培训内容安排上做了精心安排: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重点讲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的注意事项;安排采购一处、采购二处、采购三处,紧密结合采购工作业务实际,对操作流程、重要环节、常见问题和具体要求等,深入讲解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操作实务、工程招标采购操作实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及案例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场答疑。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是首家使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组织协议供货的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交易系统”已于不久前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为确保协议供货交易系统的顺利实施,中直机关2015年度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在五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分包更细化,产品线更长;二是产品更新速度快,时效性强;三是产品价格引入成交合同证明,更加真实合理;四是采购人网上下单采购商品,更加方便快捷;五是依托财政部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监管。下一步,还将增加一级预算单位对本部门的统计功能,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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