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 (一)货物类 1.设备 (1)电器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品种年采购量 10 万元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 (2)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打印机、发布者:adstarmin2004-02-19
- 发布者:vitadmin2004-02-10
- 一、货物类 (一)电器设备 1.电视机 10万元以上 2.电冰箱 10万元以上 3.洗衣机 10万元以上 4.吸尘器 1万元以上 5.摄影、摄像器材 1万元以上 6.空气调节设备 7.中央空调设备 8.除湿设备 1万元以上(二)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发布者:adstarmin2004-02-10
- 发布者:vitadmin2004-01-06
-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1)摄影、摄像器材 批量价值在5万元以上 (2)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空调器、中央空调 批量价值5万元以上 (3)5万元以上的其他电器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发布者:adstarmin2004-01-06
- 发布者:vitadmin2004-01-05
-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单件采购预算在50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万元以上 1.电器设备 (1)视听设备 包括电视机、VCD、DVD、录相机 (2)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3)空气调节设发布者:adstarmin2004-01-05
- 发布者:vitadmin2003-12-29
- 一、货物类 (一)通用采购项目 1.电视机* 2.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3.空调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4.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5.打印机 6.传真机 7.复发布者:adstarmin2003-12-29
- 发布者:vitadmin20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