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濮政办〔2006〕77号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制定的《濮阳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濮阳市市直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是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8
- 各市州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7
- 湘财购【2006】17号 省直各单位、市州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7
- 发布者:vitadmin2007-01-16
- 虹府办〔2006〕45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有关单位: 《本区贯彻〈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6
- 发布者:vitadmin2007-01-16
- 区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北京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京财采购[2006]1611号)精神,结合通州区具体情况,现制定通州区2007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经北京市财政局同意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6
- 发布者:vitadmin2007-01-16
- 一、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目录名称限额标准备注 一、货物类 ㈠建筑物 1、办公用房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其他建筑物 ㈡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 空气调节设备 其他电气设发布者:adstarmin2007-01-16
- 发布者:vitadmin200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