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vitadmin2007-03-19
- 一、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 (一) 货物类 1、 设备 (1) 电器设备 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 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单个品种年采购量3万元以上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 (2) 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打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9
- 各供应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司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中通用采购项目以及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其他采购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9
- 省直各部门,各服务定点及协议供货单位: 2007年度河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公务用车维修两项服务定点及计算机、办公机具、空调、办公家具四项协议供货单位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定点企业97家,其中公务印刷40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6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14
- 琼财采[2001]1857号 一、一般设备 家用电器、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俱、药品等 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4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14
- 琼财采[2000]623号 一、一般设备 家用电器、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俱等 二、专用设备 通信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4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14
- 一、货物类 1、摄影及摄像器材、空调、电视机及其他电器设备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的; 2、采购预算总价2万元以上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扫描仪、投影仪(预算总价在1~2万元的,按县财政局批准的限价由发布者:adstarmin200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