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衢财采〔20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明确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发布者:adstarmin2007-03-20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20
- 衢政办发[2004]155号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25项):电视机、电冰箱、摄影录像设备、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办公家具(1万元以上)、办公用纸、工作制服(1万元以上)发布者:adstarmin2007-03-20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20
- 衢政采办〔2003〕8号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精神,各市及所辖各县(市)2004年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的数额,继续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及所发布者:adstarmin2007-03-20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20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2003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采办[20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衢州实际情况,我们研发布者:adstarmin200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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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 物 类一、交通工具1、各类机动车辆2、船只二、办公设备1、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2、打印机3、复印机4、速印机5、传真机6、扫描仪7、空气调节器8、电视、冰箱等电器设备9、通讯设备10、网络设备11、其它办公设备三、发布者:adstarmin2007-03-20
- 发布者:vitadmin200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