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vitadmin2007-08-17
- 品目名称 市本级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县(区)集中采购 限额标准 备注 一、货物类 1、电器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 电视机、影碟机、电冰箱、吸尘器等其他电器设备 单次采购1万元以上或 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发布者:adstarmin2007-08-17
- 发布者:vitadmin2007-08-1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卢湾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依照上海市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现印发《上海市卢湾区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情遵照执行。 一、 采购目录 (一)货物 1、公务用机动发布者:adstarmin2007-08-17
- 发布者:vitadmin2007-08-17
- 一、采购目录 (一)货物 1、公务用机动车辆. 2、计算机及附件. 3、网络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磁盘阵列、不间断电源(UPS)、路由器、交换机、打印服务器、硬件防火墙、加密设备; 4、办公通用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布者:adstarmin2007-08-17
- 发布者:vitadmin2007-08-17
- 一、采购目录 (一)货物 1、公务用机动车辆。 2、通用设备: (1)计算机及附件; (2)办公自动化设备: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碎纸机、投影机、视频展示台、扫描仪; (3)摄影、发布者:adstarmin2007-08-17
- 发布者:vitadmin2007-08-17
- 静财采[2006]20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沪财库[2006]29号)文,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本区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通知如下: 一、发布者:adstarmin2007-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