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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圆满完成

作者: 发布于:2016-12-26 09:19:28 来源:新浪网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购[2016]684号)文件精神,按照“纵向联动、分级检查”的原则,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代理县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及凉城县交易中心的执业情况检查。
 
  我 县抽查了2个代理机构和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抽查了6个项目,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个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查了公开招标项目3个,询价项目2个,邀请招标项目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个,废标项目2个。分别从以下十个方 面进行了检查: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发布、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废标情况等。
 
  通过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对照检查指标,对抽取的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发现问题如下:
 
  1、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没有明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没有签订合同日期和地点,部分合同没有负责人签字。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部分项目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3、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有项目不够15日进行了澄清和修改。
 
  4、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未出具授权函。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没有保证金交纳和退还记录,部分项目没有组织验收;招标后直接确定中标方;谈判文件没有详细的工程说明;资格预审表没有审查人和监督人的签字;未设评委会主任;没有详细的评标办法;中标通知书没有甲方签字盖章。
 
  此次检查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市场监管的要求,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适应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取消后新形势的要求,逐步将政府采购的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后监督,建立代理机构宽进严管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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