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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补考通知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6-11-02 10:22: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19日对2016江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未通过的人员进行补考,考试规则、考试纪律同上次。补考机会仅此一次,缺考、违反考试纪律者无再次考试机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时间:2016年11月19日(14:00-16:00)
 
  地点:南昌市君来大酒店·赣云厅(东湖区北京西路259号,酒店七层)
 
  二、考试题型
 
  填空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三、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考场纪律,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有违反下列考试纪律者,考试成绩作废。
 
  (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入场,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核验。
 
  (二)请提前半小时入场,按规定的位置就坐。考试过程中请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设备进入考场。
 
  (三)考试为开卷考试,可以携带培训时发的江西省政府采购文件汇编书、培训讲义,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文字资料(如竞赛题、答案等)。
 
  (四)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公司名称等信息。应将答案书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五)请自带蓝、黑签字笔作答,考场提供草稿纸,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未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的答案,均视为无效答案,不记成绩。
 
  (六)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七)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将考卷交到指定位置,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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