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举办市直政府采购放开中介代理机构培训会
作者:吴晓敏 发布于:2016-10-09 09:18:5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同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省有关部门要求,我市放开政府采购社会集中代理机构。9月21日,我市举办市直政府采购放开中介代理机构暨政策法规培训会。
据了解,放开政府采购社会集中代理机构主要是集中采构机构目录中的采购项目一律由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不得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应当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实施;分散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实施采购。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仍对采购项目负全部责任,代理机构根据委托协议书对授权的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按照“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原则,凡政府采购所有项目的开标评标必须进入市公共交易中心平台,交易中心应该积极履行为社会集中代理机构提供场地预约服务等职责。
培训会上,省财政厅采购办、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有关业务人员就有关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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