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厅强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6-09-28 09:20:1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采购[2016]35号)。该办法是国家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审批事项,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注册登记手续以后出台的最新管理制度,对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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