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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取消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何去何从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6-06-02 10:28: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个事项。加上前5批取消的272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6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将高达319项。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
 
  在最新一批取消的47个事项中,招标师的取消引起业界人士广泛关注。不少从业人员都在问:已经取得的招标师资格还有用吗?今年的招标师考试还会不会考?对于该事项的取消,对于不少已经获得证书的人或者做了大量准备即将获得的人员来说确实会有遗憾,但是对于广大有志从事招标业务却无缘参加考试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要知道,申请参加招标师考试不是谁想申请就可以申请的,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者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取消以前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根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招标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不少有志从事招标业务的从业人员都表示,申请考试有门槛,具体的学习考试也并非易事,有个证书也不代表能做好招标代理业务。要做好招标业务还得不断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实务操作能力才是根本。
 
  有业界专家表示,在当前简政放权力度空前的形势下,越来越多的资质被取消实属必然,取得招标师证书的人大可不必纠结于此,招标代理的核心竞争力绝不在于拥有证书的多少,关键是要看自己有没有独到的竞争优势。毕竟,当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太多了,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因此,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才是从业人员最应该干的。有志于长期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什么都不用干,只须坚持学好法律、潜心做好业务,一定能在这个行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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