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项目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16-06-01 15:26: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企业名称: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476号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未依法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8条等规定。
处罚结果: 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在1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6条、第68条之规定
处罚日期: 2016-01-11
处罚截止日期: 2017-01-10
执法单位: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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