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0-31 14:32:00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本市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已初步建成,原上海政府采购网的部分功能模块的应运将作相应调整:从2008年11月1日起,原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shzfcg.gov.cn)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办理将调整到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运行。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如需办理供应商信息登记的,请登陆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办理。供应商登记的核对及公告需要8至10天左右的时间,请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好登记准备工作。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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