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0-31 14:32:00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本市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已初步建成,原上海政府采购网的部分功能模块的应运将作相应调整:从2008年11月1日起,原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shzfcg.gov.cn)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办理将调整到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运行。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如需办理供应商信息登记的,请登陆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办理。供应商登记的核对及公告需要8至10天左右的时间,请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好登记准备工作。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08年10月27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