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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关于对部分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违规行为通报批评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8-11-06 17:11:00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各省直预算单位:
  
  根据《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部分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申报采购计划,擅自分散和自行采购,属于违规行为。为严肃纪律,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现予以通报批评(单位名称及项目附后)。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海南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附件:违规采购项目通报批评项目单位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违规采购项目通报批评项目单位
  
  单位  项目  金额(元)
  
  1  省交通学校  学生宿舍铁床桌椅  2,608,910
  
  2  海南软件职业技学院  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一批  2,000,000
  
  3  海南医学院  电力改造  1,212,823
  
  4  省救助管理站  救助区维修改造工程  624,000
  
  5  海师附中  学生宿舍家具  436,800
  
  6  海南经贸职业学院  教学楼防水工程  413,121
  
  7  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白龙新村住宅围墙加高改造工程  389,988
  
  8  海南中学  印刷项目  373,230
  
  9  省人民政府招商办  海南(香港)周宣传资料印刷  336,390
  
  10  省卫校  旧礼堂及旧房拆迁  252,870
  
  11  省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和会议资料印刷  182,119
  
  12  海南省博物馆  展品档板  153,000
  
  13  省机电工程学校  学生课桌椅制作  136,000
  
  14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  高压增水工程项目  120,000
  
  15  海南大学  学生宿舍电风扇  65,964
  
  总计  9,3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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