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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9-09 16:28:00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渝财采购〔2009〕23号
  
  市级各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局《关于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渝财采购〔2008〕46号)《关于对彩电等部分电器商品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渝财采购〔2009〕15号)发布以来,部分品牌定点供应商销售范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发生了变化,应中标企业的要求,我局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了调整,由政府采购中心将变更后的定点供应商及相关信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栏目进行更新,网址:http://www.cqgp.gov.cn。请有关单位和部门通过网上查询定点供应商相关信息(本文不附纸质附件),原(渝财采购〔2008〕46号)和(渝财采购〔2009〕15号)文附件所列定点供应商名单同时废止。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今后定点供应商的更新每年9月进行一次。需要调整和更新的定点供应商,由中标品牌的厂商(或委托商家)将调整供应商名单于每年9月1日至20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汇总,报我局审核后,由政府采购中心将定点供应商更新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有关部门从网上查询选择定点供应商。
  
  附件:2009年部分定点供应商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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