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根据《关于2009年度办公家具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2009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执行期限至2010年2月28日止,鉴于新一轮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正在筹备,为保证各单位有关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决定延长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执行有效期至新一期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有关通知发布。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上一篇:重庆关于试行汽车定时网上询价采购的通知
下一篇:酒泉财政局关于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