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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号)

作者: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于:2010-11-10 13:19:0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的规定,现将本厅对“江苏2009年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项目第四批仪器设备自动微生物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项目编号JITC-0903AH0971/4)采购项目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名称:上海祥和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招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经审查,本厅已正式受理,并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于2010年4月14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本厅认为: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作出驳回投诉处理决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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