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东莞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
作者:东莞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3-06-04 12:40:00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一 货物类
(一) 建筑物
1.办公用房 50万元以上
2.宿舍用房 50万元以上
3.其他建筑物 50万元以上
(二)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1)电视机 2万元以上
(2)电冰箱 2万元以上
(3)洗衣机 2万元以上
(4)吸尘器 2万元以上
(5)摄影摄像器材
(6)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除湿设备)
(7)其他电器设备 10万元以上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
(2)打印机
(3)传真机 1万元以上
(4)复印机
(5)速印机
(6)碎纸机 2万元以上
(7)投影仪
(8)扫描仪 1万元以上
(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10万元以上
3.家具
(1)办公家具 10万元以上
(2)宿舍家具 10万元以上
(3)其他家具 10万元以上
(三)物资
1.扶贫物资 50万元以上
2.防汛物资 50万元以上
3.抗旱物资 50万元以上
4.其他物资 50万元以上
(四) 专用材料
1.工具和仪器 10万元以上
2.艺术部门用材料和用品 10万元以上
3.制服及劳动用品 10万元以上
(五)专用设备
1.通信设备
(1)移动通信设备 5万元以上
(2)电话通信设备 5万元以上
(3)其他通讯设备 5万元以上
2.印刷设备 10万元以上
3.照排设备 5万元以上
4.网络设备
(1)服务器
(2)交换机 5万元以上
(3)调制解调器 2万元以上
(4)其他网络设备 5万元以上
5.发电设备 10万元以上
6.医疗设备、器械 10万元以上
7.计划生育设备 5万元以上
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10万元以上
9.港口设备 10万元以上
10.农用机械设备 5万元以上
11.工程机械 10万元以上
12.园艺机械 2万元以上
13.消防设备 10万元以上
14.道路清扫设备 5万元以上
15.警用设备和用品 10万元以上
16.保安设备 10万元以上
17.档案、保密设备 5万元以上
18.教学设备 5万元以上
19.实验室设备 5万元以上
20.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10万元以上
21.灯光、音响设备 10万元以上
22.文艺设备 5万元以上
23.体育设备 5万元以上
24.地震设备 10万元以上
25.电梯和起重设备 10万元以上
26.炊事设备 10万元以上
27.锅炉 10万元以上
28.其他专用设备 5万元以上 包括环保监测设备
(六) 交通工具
1.汽车
(1)轿车:普通轿车、高级轿车
(2)越野汽车(吉普车)
(3)卡车
(4)载客汽车:旅行面包车、公共汽车、微型客车、其他载客汽车
(5)专用汽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消防汽车、警车、救护车、通讯和广播用车、皮卡、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其他专用汽车
(6)摩托车 5万元以上
(7)电车
2.船只 30万元以上
3.飞机
4.其他交通工具 5万元以上
(七) 其他货物 10万元以上
二 、工程类
(一) 建筑物
1.公用房建设 50万元以上
2.住房建设 50万元以上
3.其他用房建设 50万元以上
4.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 50万元以上
5.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 50万元以上
6.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50万元以上
(二)环保、绿化工程
1.污水处理 50万元以上
2.园林绿化工程 50万元以上
3.荒山绿化工程 50万元以上
4.天然林保护 50万元以上
(三)水利防洪工程
1.河道疏浚工程 50万元以上
2.江河、湖泊治理工程 50万元以上
(四)交通运输工程
港口工程 30万元以上
(五)电信工程 30万元以上
(六)修缮、装饰工程 20万元以上
(七)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20万元以上
(八)其他各类工程 20万元以上
三、服务类
(一)印刷、出版 10万元以上
(二)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30万元以上
(三)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8万元以上
(四)保险 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车辆保险
(五)物业管理 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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