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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江苏省徐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说明

作者:徐州市政府 发布于:2003-10-13 10:32:00 来源:徐州市政府

一、货物类 (一)一般设备 1.电器设备 (1)电视机 采购预算1万元以上 (2)电冰箱 包括冰柜 采购预算1万元以上 (3)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等 (4)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 (1)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包括小型机、服务器、微机、数据工作站等 (2)打印机(含硒鼓) (3)传真机 (4)复印机 (5)速印机 (6)投影仪 (7)扫描仪 (8)计算机配件 包括显示终端设备、刻录机、闪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UPS等 (9)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包括一体机、分页机、装订机、切纸机 3.家具 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 (1)办公家具 (其中课桌椅由主管部门集中采购) (2)宿舍家具 (其中学生宿舍用品由主管部门集中采购) 4.会议系统 采购预算5万元以上,含视频、音响、灯光系统等 (二)办公消耗用品 办公用纸 1.复印纸 2.打印纸 3.速印纸 4.传真纸 (三)专用材料 1.药品及医疗耗材 由主管部门集中采购 2.制装 (1)工作用制装 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2)学生校服 由主管部门集中采购 (四)专用设备 1.通讯设备 批量采购3万元以上 2.网络设备 单价3000元以上,低于3000元的属计算机配件 (1)路由器 (2)交换机 3.医疗设备、器械 单价1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4.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1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5.消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5万元以上 6.档案保密设备 采购预算1万元以上 7.教学装备 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8.科研仪器 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9.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10.灯光、音响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5万元以上 11.体育设备 单价3万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万元以上 12.电梯 13.锅炉 (五)交通工具 汽车 1.小汽车 2.客车 3.货车 4.其他车辆 (六)网络建设及系统集成 采购预算3万元以上 二、工程类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一)建筑工程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的各类房屋、建筑物等工程 (二)市政建设工程 (三)环保、绿化工程 (四)水利、防洪工程 三、服务类 (一)印刷、出版 (二)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1.汽车保险 2.汽车加油 3.汽车维修 4.汽车轮胎更换、修补 说 明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徐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外资金)采购本《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2004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凡《目录》之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编入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具体的采购计划。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根据预算管理隶属关系,按月编报采购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的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每月2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给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采购。 四、政府集中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五、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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